我所入选省高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21/4/19

      418日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》,我所成功入选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,荣获二级机构管理人资质。






      破产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机制,具有法律责任重大、专业性强、工作量大、期间长等特点。而近年来企业破产管理工作日渐升温,破产案件所涉及的破产财产管理、清算工作量大繁杂,这对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准入、是否具有持续性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
 

       20207月,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》后,我所积极参与申报,充分展示了自身优良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案件业绩,顺利通过省高院初审、公示、复审等多个环节,以名列新入库机构前茅的成绩获得管理人资质。




         此次荣获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,是对我所整体水平公正的评估,也是对我所团队作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充分认可。我所将继续加强专业领域的学习与研究,充分发挥特有的法律专长和团队协作优势,严格履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要求,深度参与重整重组等企业破产业务,帮助更多有救的问题企业重获新生,为地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。